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通知公告
更多>>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4-16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十...04-09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03-28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02-28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01-22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01-21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01-13
-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01-09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服务 >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正文
建档立卡免学费实施细则
撰稿人: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2-09-22 20:17:20
浏览次数:次
建档立卡免学费实施细则
第一条 建档立卡免学费,是指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符合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符合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此政策。
第二条 每年9月底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免学费申请,递交《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4-1)。
第三条 学院根据省扶贫办下发的建档立卡名单与学生递交申请的名单进行比对、核实,对于符合条件但未在省扶贫办下发名单中,及时进行新增,省扶贫办核实无误之后,将其加入免学费学生名单中。
第四条 省教育厅将免学费补助经费下达我院之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单与财务处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第五条 学院要确保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